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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岗位人员转任专业教师的工作流程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01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2017年10月30日校长办公会通过

 

为加强我校教师队伍建设维护教学中心地位凡我校管理岗位工作人员转任专业教师,须按照如下规则办理

、基本条件和要求:具备拟调入单位相关专业的受教育经历,具有硕士或博士学位

二、基本流程:个人提出申请、当前工作单位批准、拟转入单位批准、有关职能部门批准、人事处批准、分管人事工作的学校领导批准、办理有关手续。

三、教学科研能力认定

1.拟转入单位须对申请人进行教学科研能力考察,单位党政联席会议或领导班子会议根据综合考察情况,提出是否接受转入的意见。申请人不具备博士学位和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并申请转入教学单位的,拟转入单位必须组织进行面试听课,面试评委会由学院教授委员会或相应人员组成,面试听课后进行无记名投票,同意票数须达到到会评委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拟转入科研机构的申请人,一般应达到“1361”人才工程第四层次水平。

2.人事处、教务处要派遣有关人员参加面试听课,并对转岗申请进行综合审核。

四、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