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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

信息来源: 山东省教育厅 发布日期:2015-04-21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各单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协助中央媒体开展全国教书育人楷模推选工作的通知》(教师司函〔2015〕14号,见附件3)和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选全国教书育人楷模的通知》要求,请各单位按文件规定的推选范围和条件,最多推荐1名全国教书育人楷模候选人报人事处。人事处将通过组织评审等程序,遴选1名候选人报教育厅。推荐候选人有关材料,请于5月5日前报人事处。过期未报的,视为自动放弃。

 

联 系 人:张士花 郑勇

联系电话:0537-4456480 0633-3980097

电子信箱:qsdrsc@vip.126.com

 

人事处   

2015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