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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3-08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为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鲁人社发〔20234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省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49号),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做好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我校20231231日以前在岗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

二、指导思想

年度考核应坚持民主公开、客观公正、科学规范、注重实绩的原则,以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和工作标准为依据,以工作绩效为重点内容,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基础,按照规定的内容、标准、程序和方法进行,充分发挥考核结果的激励约束作用。

三、考核内容

教职工年度考核以岗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基本依据,全面准确考核工作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突出对德和绩的考核。

(一)德。坚持将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重点了解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理想信念,坚守初心使命,忠于宪法、忠于国家、忠于人民的情况;做到坚持原则、敢于斗争、善于斗争的情况;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胸怀祖国、服务人民,恪守职业道德,遵守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

(二)能。全面考核适应新时代要求履行岗位职责的政治能力、工作能力、专业素养和技术技能水平,重点了解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和学习调研能力、依法办事能力、群众工作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贯彻执行能力、改革创新能力、应急处突能力等情况。

(三)勤。全面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重点了解爱岗敬业、勤勉尽责、担当作为、锐意进取、勇于创造、甘于奉献等情况。

(四)绩。全面考核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依法依规履行岗位职责、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为群众职工办实事等情况,重点了解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产生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服务对象满意度等情况。

(五)廉。全面考核廉洁从业情况,重点了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执行本系统、本行业、本单位行风建设相关规章制度,遵规守纪、廉洁自律等情况。

四、考核标准

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档次。

(一)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高,理想信念坚定,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强,精通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强,勤勉敬业奉献,改革创新意识强,工作作风好;

4.全面履行岗位职责,高质量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工作实绩突出,对社会或者单位有贡献,服务对象满意度高;

5.廉洁从业且在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具有模范带头作用。

(二)年度考核确定为合格档次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较高,能够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强,熟悉本职业务,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高;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较强,工作认真负责,工作作风较好;

4.能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工作任务,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

5.廉洁从业。

(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基本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一般,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遵守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2.履行岗位职责能力较弱,与岗位要求相应的专业技术技能或者管理水平较低;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一般,工作纪律性不强,工作消极,或者工作作风方面存在明显不足;

4.能够基本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但完成工作的数量不足、质量和效率不高,或者在工作中有一定的失误,或者服务对象满意度较低;

5.能够基本做到廉洁从业,但某些方面存在不足。

(四)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应当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以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不能适应岗位要求;

3.公共服务意识和工作责任心缺失,工作不担当、不作为,或者工作作风差;

4.不履行岗位职责、未能完成工作任务,或者在工作中因严重失职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社会影响;

5.在廉洁从业方面存在问题,且情形较为严重。

五、考核程序

学校成立“曲阜师范大学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党委领导下负责全校的年度考核工作。具体程序如下:

(一)人事处下达各单位优秀等次指标(附件1);

(二)各单位分别成立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考核工作;

(三)制定方案。各单位年度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方案,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教职工意见后,面向全单位发布。

(四)总结述职。教职工按照岗位职责任务、考核内容以及有关要求进行总结,填写《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必要时可以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五)测评、核实与评价。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可以采取民主测评、绩效评价、听取主管领导意见以及单位内部评议、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第三方评价等符合岗位特点的方法,对考核对象进行综合评价,提出考核档次建议。

(六)人事处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各单位报送的优秀档次人员名单,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七)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审定考核档次。

六、考核结果的使用

年度考核结果作为聘期考核的重要依据,作为调整岗位、工资及续订聘用合同、奖惩、专业技术职务竞聘的重要依据。考核结果具体使用按照上级部门有关办法执行。

七、考核相关问题的说明

(一)对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在试用期内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

对非初次就业的工作人员,当年在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与本单位工作时间合并计算,不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档次;满考核年度半年的(含试用期),由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并确定档次,原工作单位提供有关情况。

本条前款所称其他单位工作时间,以订立合同且缴纳养老保险的时间计算。

(二)对学校派出的工作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挂职、援派、驻外的工作人员,在外派期间一般由工作时间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单位进行考核并以适当的方式听取派出单位或者接收单位的意见。

2.单位派出学习培训、执行任务的工作人员,经批准以兼职创新、在职创办企业或者选派到企业工作、参与项目合作等方式进行创新创业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人事关系所在单位进行考核,主要根据学习培训、执行任务、创新创业的表现确定档次,由相关单位提供在外表现情况。

3.对同时在管理岗位和专业技术岗位两类岗位任职人员的考核,应当以两类岗位的职责任务为依据,实行双岗位双考核,考核档次依据两个岗位考核中较低档次确定。

(三)关于几种特殊情形的处理意见

1.学校领导的年度考核根据干部管理权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2.援藏、援疆 (兵团)、援青、东西部协作重庆甘肃、参加中组部博士服务团的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年度考核时仍在援派地且援派超过半年的,在当地进行考核并确定档次,不计入派出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

3.参加派驻工作6个月以上的省派“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队员、“四进”工作队人员(20237-20241 )、 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省委主题教育巡回督导组(指导组)工作人员, 分别由省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工作专班、省“四进”工作办公室、省委主题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组织考核,优秀档次不占用派出部门(单位)名额,不计入派出部门(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

4.经组织选派至省持续深入优化营商环境和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化工产业安全生产转型升级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的事业单位人员,开展年度考核时,仍在上述机构工作且超过半年的,由上述机构负责考核,优秀档次比例按照22%掌握,不计入派出部门(单位)应参加考核人数。

(四)病假(工伤除外)、事假、非单位派出外出学习培训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不确定档次,同时在备注栏备注。

(五)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确定档次。结案后未受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档次。

(六)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诫勉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同时受党纪政务处分和组织处理的,按照对其年度考核结果影响较重的处理、处分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七)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年度考核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经教育后仍拒绝参加的,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不合格档次。

(八)对在考核过程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八、材料报送

(一)2024311日下午5点前报送本单位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及本单位考核程序纸质版。

(二)2024314日下午5点前报送《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2)纸质版、《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汇总表(排序)》(附件3)纸质版、《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即前期发给各单位的年度考核教职工名单)纸质版。

同时将《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kaoheke_qfnu@163.com

(三)特殊情况说明

1.博士后人员按照系统导出单位进行考核。

2.不要改动《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内容,仅填入结果和序号即可。

3.2023年进校人员,初次就业或当年度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已在备注栏备注,未备注则非初次就业且当年度工作时间已满半年。

(四)纸质版材料上交要求

1.《山东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请按照《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顺序排列,《2023年度考核情况汇总表》、《2023年度考核优秀等次汇总表(排序)》右上角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用长尾票夹。

2.请检查本单位教职工是否用2023年度考核登记表(学校负责人或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意见时间请勿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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