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曲师大校字〔2017〕8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引进人才的中期、期满考核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人才队伍质量,促进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人才政策的调整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2018年度入职青年博士及留岗回校工作人员进行期满考核,2021年度入职青年博士及留岗回校工作人员进行中期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取得研究成果情况”,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教学科研业绩,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和获奖等方面,其中论文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成果填报及审核
1.系统填报。引进人才所有业绩成果均须提前录入学校科研系统,务必确保填报完整没有遗漏。可以通过学校主页登录“一网通办”,在“科研系统”中填报,之前已在该平台填报的成果不需要重复填报,并由所在单位完成学院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2日。成果均须以曲阜师范大学为第一申报(依托、署名)单位、本人为第一作者(主编、申请人、申报人)。
2.成果审核。人事处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对引进人才在科研系统填报的成果进行审核,截止日期为4月13日。最终考核成果以职能部门认定通过的结果为准,请引进人才及时关注审核结果,如有异议在4月15日前提出。
3.单位初审、报送材料。引进人才将个人“山东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各单位审核,请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照引进人才的任务给出初步考核意见及建议,并填写《引进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2)。
请于4月19日下午17:00前将“附件2”纸质版报送至科技楼722室,日照校区报送至办公楼222房间,“附件2”电子版以“**学院+引进人才考核人数”命名统一发送至qfnuhr@126.com。
(二)专家评议组审核
学校成立包括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议组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等级作出界定,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三)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秦帆 丁伟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附件
1.考核人员名单
2.引进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5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