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单位简介
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是山东省教育厅直属的省级规范化学校,1957年创建于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家孔子的故乡——“东方圣城”曲阜。学校现有教职工200余人,其中特级教师5人,教授1人,硕士研究生导师8人,高级教师72人,山东省和济宁市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和优质课一等奖获得者80余人,具有硕士学位(历)以上的教师90余名。为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均为中、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应聘人员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3年10月20日以后出生)。
(二)岗位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专业、职称等要符合岗位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www.sdhrss.gov.cn)、曲阜师范大学网站(http://www.qfnu.edu.cn)和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网站(http://www.qsdfz.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条件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将《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附件2)、《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附件3)发送至qsdrsk@126.com,邮件标题为“岗位名称+姓名+学历+应聘专业+专技职务”。
报名时间:信息发布之日起15日内。
学校对应聘人员初步审查后,再以电话方式通知个人到学校提交报名材料,报名材料包括:(1)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2)有本人签名的《曲阜师范大学附属中学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对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和考核时提供。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
2、资格审查: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应聘人员需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应聘人员提供的相关材料信息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三)考试
根据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有关规定,经批准,面向博士和高级岗位人员的招聘采取简化程序直接面试的方式组织。面向中级、初级岗位的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1、笔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相关专业的基础知识或业务理论。笔试总分为100分,设定笔试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及面试人选名单。
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根据岗位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简化程序的按实有报名合格人数确定。
2、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理论素养、思维能力、语言表达、基础教学以及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和简化程序的岗位,设定面试合格分数线6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核体检范围。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简化程序的岗位面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同一招聘计划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四)考核体检
按照招聘岗位,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以招聘人数1.2倍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体检范围人选,并依次等额组织考核体检。学校成立考核体检工作小组,具体负责考核体检工作。对放弃考核体检资格或考核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可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核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考核采取核对身份、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和工作业绩等情况。
体检原则上在省级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核、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待遇
聘用后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待遇。
六、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 人:郭智辉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七、其他
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4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4〕14号)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