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曲师大校字〔2012〕100号)以及《“1361”人才工程管理办法补充规定》(曲师大校字〔2016〕2号)(以下简称《办法规定》)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3,2014,2015及2016年度“1361”人才工程选聘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条件、数量
严格按照《办法规定》中规定的选拔范围、条件进行选聘,数量不做具体规定。
二、选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时 间 | 程 序 事 项 | 备注 |
3月31日 | 学校下发通知,部署选聘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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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 4月20日 | (1) 各单位传达通知要求,组织人员申报; (2) 个人填写《申报“1361”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3) 各单位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评审推荐,按要求上报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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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0日 以后 | 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发文聘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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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材料报送
1.需要报送的材料有:
(1)《曲阜师范大学“1361”人才工程岗位推荐表》(附件1)1份。
(2)《申报“1361”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2)1份(标准A4纸打印,签字、加盖公章)及《一览表》中所列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主要有:
符合业绩条件1-14的相关证明;
科研项目类:项目立项通知书或项目结题批件(证明);
教学科研获奖证书;
核心A论文(因被检索而成为核心A的需提供检索报告);
有重要影响的著作、译著、教材;
发明专利证书。
(3) 各单位将《曲阜师范大学“1361”人才工程岗位推荐表》的WORD文件和签字、加盖公章后的《申报“1361”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PDF文件汇总后通过电子邮件qsdrsc@vip.126.com 发送。
2.时间要求:各单位请于2016年4月20日前将推荐材料报送至人事处:
张士花 科技实验大楼730 0537-4456480(曲阜)
郑 勇 会馆2340 0633-3980097(日照)
电子邮箱:qsdrsc@vip.126.com 。
四、其他说明
1.在机关等各部门工作的双肩挑人员按所在学科参加相关单位推荐。
2.已聘任“161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所申报的“1361人才工程”年度不能早于“161”聘期期满年度,如2009年1月聘任“161人才工程”人员只能申报2014年及以后的“1361人才工程”。
3. 申报2013年度“1361人才工程”人员业务条件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08年1月1日—2012年12月31日;学校聘任时间自2013年1月开始。申报2014年度“1361人才工程”人员业务条件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09年1月—2013年12月31日;学校聘任时间自2014年1月执行。申报2015年度“1361人才工程”人员业务条件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10年1月1日—2014年12月31日;学校聘任时间自2015年1月开始。申报2016年度“1361人才工程”人员业务条件要求中“近五年”是指2011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学校聘任时间自2016年1月开始。
4.核心A论文目录按照时间段请参照校字[2008]22号、[2010]21号、[2014]43号、[2014]44号文件等执行。
5. 项目类别:请填写清楚该项目所属的详细类别情况,如: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面上(青年)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教育学项目等;具体参照[2014]43号、[2014]44号文件等执行。
主持申请到或者主持完成的省部级及以上有资科研项目(课题)的项目立项时间指立项通知书时间,项目结题批文(证明)时间指上级批准的正式结题文件、报告或者上级出具的结题证明上的时间;
论文发表时间指发表年度;
教学科研获奖时间指证书上的时间;
发明专利时间以证书颁发时间为准;
没有证书的不计入成果。
6. 请按照填表说明及要求填写,不符合时间、级别、类别等要求的成果请勿填入。
7. 未尽事宜按照《办法规定》执行。
8. 2014年10月份参加过2013、2014年度“1361人才工程”选聘工作的本次需重新申报。
人事处
2016年3月31日
附件:1.《曲阜师范大学“1361”人才工程岗位推荐表》
2.《申报“1361”人才工程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
3. 相关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