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济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关于更新完善济宁市留学回国人员基础数据库的通知》转发如下: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高新区人事劳动保障处、太白湖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济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办公室,市直有关部门(单位),中央、省驻济单位,各大企业:
为贯彻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支持留学人员来济创业的实施意见》(济办发[2014]47号)文件精神,切实加强留学回国人员的服务支持力度,实现济宁市留学回国人员基础数据库的动态管理,建立全市留学回国人员引进与流失报告制度,在2014年开展全市留学回国人员、海外创新创业团队、留学人员企业摸底调查的基础上,经研究,今年对数据库进行一次更新完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数据库更新完善对象
全市企业和中央、省驻济单位2014年5月16日以后引进的留学回国人员、海外创新创业团队及留学人员企业。
(一)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公派或自费出国(境)学习,并获得我国教育部承认的国(境)外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以上的人员;或者在国内获得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进修一年(含一年)以上的访问学者或进修人员。
(二)海外创新创业团队:是指掌握先进技术、能够突破核心技术、能引领产业发展、将产生明显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各类创新创业团队。
(三)留学人员企业:是指海外留学人员以专利、科研成果、专有技术等回国创办企业。一般要由留学人员担任企业法人代表,或者留学人员自有资金(含技术入股)及海内外跟进的风险投资占企业总投资的30%以上。
二、数据库更新完善内容
(一)留学回国人员基本情况。包括留学回国人员的基本信息、留学情况、海外经历、在济工作情况、学习工作简历、获奖情况、科研成果等。
(二)海外创新创业团队基本情况。包括团队的研究领域、发展方向、研究课题、项目内容、团队核心成员等。
(三)留学人员企业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基本信息、主要股东构成、企业主营业务项目、核心团队情况、市场前景、预期经济效益和创造就业潜力、获得风险投资情况、获政府部门或园区支持情况等。
三、有关要求
各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集中力量,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本次数据库更新完善工作。填报的具体内容见附件,请于7月15日前报送电子档材料至shiziban@163.com。
附件:
1. 济宁市留学回国人员登记表
2. 济宁市留学回国人员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