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首次岗位设置与分级聘用工作的工作安排,为做好首次岗位聘用合同签订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请各单位组织本单位竞聘人员按《曲阜师范大学首次岗位设置与聘用结果公示》(附件1)的岗位类别和等级下载、打印聘用合同文本(附件2),并参照合同范本(见附件3)的格式签订聘用合同,其中:专职辅导员(兼职)只需签订“专职辅导员系列”岗位聘用合同;2014年新进校并参加了岗位竞聘的人员填报“附件4:2014年进校并参加岗位竞聘人员岗位聘用合同”。聘用合同一式三份,须本人亲自填写,A3纸型正反双面打印。
2.因竞聘过程中学校机构设置发生变化或竞聘人员单位发生变化的,均在现单位签订并上报聘用合同;竞聘之后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职称)发生变化的,按原分级聘用时评审确定的岗位名称和等级填写。
3.约定留岗读博人员暂不签订聘用合同。待约定留岗读博人员毕业返校工作后,学校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发文公布聘用结果。
4.各单位务必及时联系参与竞聘的长期离岗人员,通知其签订聘用合同并返校工作。对签订聘用合同并返校工作的长期离岗人员,学校发文予以聘用并兑现相关待遇。对于不签订合同或者签订合同但不返校工作的长期离岗者,学校暂缓聘用。
5.附属中小学参照合同文本和工作安排,组织好竞聘人员的合同签订工作。
6.企业单位用工人员的聘用管理由其所在单位负责,有关工作应与学校首次岗位聘用工作同步进行。企业单位应在依法治校的原则下,捋顺用人关系,明确聘用岗位、职责、工资待遇等相关事项,之前签订聘用合同的,应进一步审核、规范聘用合同;之前未签订聘用合同的,应尽快与被聘用人签订聘用合同。
7.请各单位于4月3日前将签订好的合同书面材料(一式三份)认真审核无误后上报人事处,对逾期未签订合同人员不予发文聘用、不进行工资调整、不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等待遇。
联 系 人:孟祥水 郑勇 张士花
联系电话:0537-4456480 0633-3980097
教职工QQ群:105501832
报送地址:曲阜校区科技实验大楼730室
日照校区会馆2340室
人事处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