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办法(试行)》,结合公示反馈和材料审核情况,因部分申报人员未按要求填报课堂教学工作量,现将有关个人重新填报、单位重新审核课堂教学工作量的事宜通知如下:
1.人员范围:申报教授、副教授岗位且《申报专业技术岗位人员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中“任现职(平级改系列人员填“近五年”)以来完成的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含有毕业论文(设计)、指导学生实习、实践环节及其他非课堂教学内容的申报人员。实验教学工作量计入课堂教学工作量。
2.上报办法:个人填报《2015年教师系列课堂教学工作量呈报表》(见附件),单位审核、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于1月12日下午5:30前将书面材料上报人事处。
人事处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