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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信息来源: 人事处 发布日期:2015-08-08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

根据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开2015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函[2015]24号,附件1)文件精神,分配给我校的2015年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推荐名额为1个。现就做好2015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可申请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

(一)2014年1月1日—2015年7月20日期间进站(以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介绍信为准),在我校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人员。

(二)品学兼优,具有扎实的专业基础和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在科研工作中做出过优异成绩。

(三)研究项目应为原创性、基础性、前瞻性和重大公益性课题研究,选题范围能结合山东省经济社会和科技发展重点,符合我省科技创新、技术攻关、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性研究的重点发展领域及方向,具有较大的理论创新意义或较好的应用转化前景,且为本人承担。

(四)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等产学研结合的自主创新项目,国家计划统招统分博士毕业生、无人事(劳动)关系人员和海外留学博士身份进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承担的博士后创新项目予以优先资助。

(五)博士后研究人员每站只能获得一次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资助。预计出站时间距离2015年9月30日不足6个月的,或申报的同一个研究项目已获得中国博士后科学基金特别资助的,不得申报。

二、资助等级及额度

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分三个等级给予资助,资助额度调整为一等每项资助15万元,二等每项资助10万元,三等每项资助5万元。

三、申报时间及程序

申报人员请于2015年8月20日下午5点前将《山东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请表》及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各1份(可不装订)交到人事处,逾期不再受理。待学校遴选出拟推荐人员名单后再行组织其他上报材料。

主要成果证明材料包括:

1.获得的主要科研奖励证明;

2.主持的重要科研项目公布文件或者证明;

3.10篇(部)代表性论文著作一览表: 著作请标明获奖情况或受基金课题资助情况;论文请注明是否为我校核心A、在发表当年度CSSCI目录(附件2)中的排序情况、SCI等收录检索情况、SCI分区情况(以附件3的分区文件为准并请标明该杂志在分区文件中的行数,2014和2015年的JCR分区暂以2013年的为准)。

4.专利证书

5.重要的学术称号或荣誉称号证书。

联系人:王春萌  0537-4456480

郑  勇 0633-3980097

人事处

2015年8月8日   

附件1:《关于开2015年度省博士后创新项目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CSSCI学科目录(2006-2015)

附件3:JCR分区(2008-2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