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等经费发放
人员范围及发放费用批次:此项发放的费用为:2014,2015两个年度的引进人员、留岗回校人员的第三批安家费或第三批生活补贴;2016年部分引进人员第一批安家费及购房补贴、生活补贴。
发放方式:经与财务处协商,此次安家费、购房补贴、生活补贴的发放可以在以下两种方式中选择其一:
方式1:一次性发放,按偶然所得扣税20%;
方式2:一次性发放,按个人所得扣税;测算个人所得税(扣税公式见附件1)时应考虑本次发放金额及个人工资等其他收入;
选择签字:请相关人员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适合自己的发放方式,并到学院办公室签字确认,各学院于2017年7月6日前将盖公章的《引进人员费用发放方式汇总表》(附件2)交人事处726办公室。逾期未选择人员一律视为 “自动选择方式2”。
人员名单、所发放金额具体数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
(二)科研经费拨付
此项科研经费的发放范围为2016年部分引进人员的第一批科研经费,人员名单、拨付科研经费的具体数目,请与学院办公室联系。2013年引进人员的第二批科研经费需待中期考核结束后再行组织发放。
人事处
2017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