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 2021 年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鲁教师函〔2021〕24 号)转发如下,请通知本单位相关人员仔细对照文件中的要求,按时进行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及证书补发换发工作。未接到体检通知的教师无需另行体检。
联系人:程世超 0537-4456481
人事处
2021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