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学校2023年补充人员工作,现就编报2023年补充人员建议计划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在制订补充人员计划时要充分考虑学科发展需要、人员结构和职责任务以及本单位可持续发展情况,科学合理确定申报数额。
1.根据学科及梯队建设的需要,重点补充学科(学术)带头人、成果优异的博士等高层次人才。
2.专任教师一般不再补充硕士研究生。紧缺专业确实需要的,根据学科、专业实际情况酌情考虑。
3.专职辅导员岗位补充人员由学生工作处(武装部)、研究生处统一报送,实验技术岗位补充人员由实验教学与设备管理中心统一报送,补充人员数量需考虑到各单位学生数。
4.教辅岗位、管理岗位、我校部分就业率低的专业严格控制补充人员数量,工勤岗位不再补充人员。
5.“2023年补充人员建议计划表”(附件1)中的专业必须按照教育部颁布的《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1997年)(附件4)、《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附件5)的一级或二级学科名称或《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附件6)进行填写,对研究方向有特殊要求的请注明。
二、各单位务必于2022年11月18日下午17:00前,将本单位《2023年补充人员建议计划表》(附件1)、《教学单位拟招聘硕士研究生专任教师相关情况调查表》(附件2)、《教研室设置及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3)等纸质材料报送人事处(曲阜校区:科技实验大楼722室;日照校区:办公楼222室),电子版同时发送至qfnuhr@126.com。
三、各单位所报人员需求是学校2023年人才引进招聘岗位和数量的重要依据,请综合考虑本单位的实际需求填报。
联系人:王春萌 丁伟
电 话:0537-4456483
人事处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