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培养高层次创新型青年人才,加强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博管办〔2023〕48号),欢迎优秀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依托我校申报。
一、项目介绍
(一)香江学者计划
香江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香港学者协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香港指定的大学,在港方合作导师的指导下,以港方大学合约研究人员的身份开展博士后研究,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3.92万港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支付获选人员在港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医疗保险、科研补助及往返旅费等。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计划资助60人以内。
(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澳门青年学者计划由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和澳门科学技术协进会联合实施,每年选派内地博士到澳门指定的高校及科研机构,在合作导师的指导下,在澳门优势专业领域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为期2年。资助经费为每人36万元人民币和42万澳门币(约合36万元人民币),主要用于获选人员在澳门期间的生活开支、住房补贴、社会保险以及往返旅费等。2023年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计划资助30人以内。
(三)学术交流项目
学术交流项目资助优秀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赴国(境)外参加国际学术会议,开展学术交流活动。资助经费为每人2万元,主要用于赴国(境)外开展学术交流活动的交通费、食宿费、会议费等。2023年学术交流项目计划资助80人以内。
二、申请条件
(一)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年龄不超过35周岁,博士毕业三年以内;在站博士后、未进站的博士生或在职科研人员。
(二)学术交流项目:在站博士后,参加的国际学术会议召开日期应在本年度。
三、相关事项及要求
1.申请人务必仔细阅读《2023年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申报指南》,了解相关政策、申报条件及相关要求。
2.申请人登录中国博士后网上办公系统,在“国境外交流项目”栏目中进行申报,并按照提示要求填写相关申报信息和上传相关证明材料,请在截止日期前提交项目申请。(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4月20日前;学术交流项目:9月20日前)
2.香江学者计划和澳门青年学者计划为同期评审,申请人如同时申报上述项目,申报学科须一致。评审时,将按申请人意愿排序参评。
3.所有申请材料应真实、准确、完整,不得含有涉密内容。若发现虚报或伪造内容,一经查证,将取消申请人申报和获选资格。
4.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获选人员须在获选通知印发之日起6个月内赴国(境)外开展博士后研究工作。
请各单位在应届博士毕业生、在站博士后、青年教师等群体中广泛宣传和动员,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申报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博士后国(境)外学术交流项目,并精心组织申报。
四、联系方式
曲阜师范大学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王老师 0537-4456480
全国博士后管委会办公室
香江学者计划、澳门青年学者计划
王老师 010-62335012
学术交流项目
董老师 010-62335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