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工作的通知》(曲师大党办字〔2023〕23号)精神,“目标任务考核结果‘优秀’等次的单位,适当提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优秀档次名额分配比例”,人事处将在高质量发展年度目标任务考核结果确定后,发布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通知。在此期间,各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先行组织开展教职工年度考核单位内部考核工作,暂按20%左右比例确定人员名单顺序,待教职工年度考核通知发布后,按确定名单顺序上报不超过优秀指标数量的考核优秀人员,并将相关结果发人事处。
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将使用新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附件1),请不要使用往年表格。
各单位现可安排一位老师,作为2023年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的联系人,与人事处联系接收本单位年度考核教职工名单,同时加入教职工年度考核工作群(QQ群号:708119091)。
联系人:付延东 科技楼730办公室 0537-4456480
人事处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