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及会议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新疆籍懂维语的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中共党员;
6、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3月30日以后出生);
7、普通话达到二级乙等水平;
8、心胸豁达,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精神风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9、具有与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工作相关的学科专业背景;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10、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且不得报考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岗位要求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于2015年6月30日前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jyk304@163.com,同时抄送至邮箱rsk6483@126.com,邮件标题为“少数民族辅导员+姓名”。
2、资格审查:我校将于7月3日通知初步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人员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生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加盖院系和学生处、研究生处公章)、学习成绩单和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到学生工作处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考核程序按照上级和我校公开招聘工作规定执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三、聘用待遇
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及其他各项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刘永礼
联系电话:0537-4456701
电子邮箱:jyk304@163.com
曲阜师范大学
2015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