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和山东省有关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少数民族学生的教育培养工作,提高管理服务质量,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辅导员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公开招聘1名新疆籍少数民族大学毕业生任专职辅导员。
一、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
3、身体健康;
4、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
5、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6、能够熟练使用维吾尔语和汉语普通话进行交流;
7、心胸豁达,作风正派,乐于奉献,吃苦耐劳,具有良好的公众形象和精神风貌,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热爱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事业;
8、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大学期间曾任班长或团支书,或学校、学院(系、所)学生会副部长(副秘书长)及以上学生干部、学生党支部书记;
9、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高校在读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高校在读学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应聘。
二、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投递的方式进行,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及《曲阜师范大学公开招聘专职少数民族辅导员应聘人员信息简表》于2018年1月10日前以邮件附件的形式发送至jyk304@163.com,同时抄送至邮箱rsk6483@126.com,邮件标题为“少数民族辅导员+姓名”。
2、资格审查:我校将于报名结束一周内通知初步审查合格人员,接到通知人员携带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普通话证书、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生干部证明材料(加盖院系或学生处、研究生处公章)、学习成绩单和个人简历等有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3、考试、考察和体检程序按照上级公开招聘工作规定执行,考试时间另行通知,考试地点根据报名情况安排在本校或新疆。
三、聘用待遇
本次招聘的工作人员实行人事代理方式管理,聘用期间按上级和我校相关政策确定工资及其他各项待遇。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曹亚楠
联系电话:0537-4454326
电子邮箱:jyk304@163.com
曲阜师范大学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