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对本次考核作如下补充说明:
1.曲师大校字[2014]71号文件要求的教师系列各级岗位职责中,在对“课堂教学授课课时量”要求时,由原文件中的“每年至少完成”改为“年均至少完成”。
2.各考核小组在考核过程中若发现有不合格人员,须当即通知其本人,让其丰富《考核表》内容;在确认被考核人确实未能完成岗位职责后,再让其补填《延期考核申请表》并完备后上报。
3.各单位在接到本补充通知后,按原有日程安排进行考核,因学校安排单位负责人外出学习致使考核不能按期进行的,请于12月24日中午12点前完成考核,并于12月24日下午5点前将考核结果、《汇总表》、《考核表》及支撑材料报人事处(《汇总表》电子版发至zhengyongrsc@126.com)。
4.原考核日程安排中12月26日、27日的工作(即由学校成立的7个考核分委员会的考核工作)统一推迟到12月28日或29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5.申请延期12个月考核的人员,参加本次考核。表上成果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31日(同时交《延期考核表》)。
人事处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