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研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科研机构建设,促进我校科研事业的发展,学校决定开展6个省级科研机构副职选聘工作,请各科研机构对相关人选进行推荐,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岗位设置及职数
名称 |
副职 |
运筹学研究院 |
2 |
孔子文化研究院 |
2 |
激光研究所 |
2 |
自动化研究所 |
2 |
教育大数据研究院 |
2 |
基础教育课程研究中心 |
2 |
二、任职条件
需具有博士学位、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三、推荐程序
参照科研机构负责人的选聘程序进行。
科研机构副职人选报名表,请于11月9日下午5点前报送至人事处人事科。
联 系 人:王春萌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人事处
2021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