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根据《曲阜师范大学高层次人才引进与管理工作暂行规定》(曲师大校字〔2013〕52号、曲师大校字〔2017〕8号),学校将于近期开展引进人才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考核目标
通过对引进人才的中期、期满考核和跟踪管理,及时掌握人才的培养和使用情况,确保学校人才队伍质量,促进学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学校人才政策的调整等提供依据。
二、考核对象
2017年度入职部分青年博士进行期满考核(合同聘期为五年),2019年度入职青年博士及留岗回校工作人员进行中期考核。(名单详见附件1)。
三、考核内容
“履行岗位职责情况”和“取得研究成果情况”,主要考察引进人才的科研业绩,包括论文(专著)、项目和获奖等方面,其中论文是不可或缺的一个方面。
四、考核方法及程序
(一)本人填报、所在单位审核
各单位负责通知引进人才本人如实填写《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满考核表》(附件2)或《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3),引进人才需将个人“山东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和相关证明材料交各单位审核,各单位组织相关专家对照引进人才的“山东省事业单位聘任合同”和证明材料,对人才给出初步考核意见及建议。
(二)相关职能部门审核
人事处汇总考核材料,会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审核,考核材料进行公示。
(三)专家评议组审核
学校成立包括校内外专家组成的专家评议组,负责对引进人才进行考核,并对考核等级作出界定,考核等级分为合格、不合格。
(四)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考核结果报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
五、需提交的材料
1.《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期满考核表》(附件2)或《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中期考核表》(附件3),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2.《曲阜师范大学引进人才考核情况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一份,电子版一份;
3.支撑材料按目录归类整理,留各单位备查。未在相关职能部门备案的科研成果,须同时将支撑材料纸质版原件、复印件各1份交人事处。
引进人才须如实填写相关表格,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以上材料请于2月20日下午17:00前报送至科技楼722室,日照校区报送至办公楼222房间,电子版材料同时以“**学院+引进人才考核人数”命名统一发送至qfnuhr@126.com。
联 系 人:王春萌 孔德忆
联系电话:0537-4456483
人事处
2023年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