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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校选聘优秀青年博士担任研究生辅导员的通知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3-02-27 共有位来访者留下了脚印

为贯彻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动新时代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方案》(鲁教研发〔2020〕1号)的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校研究生辅导员队伍建设,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充分发挥博士研究生在学生群体中的思想引领力、科研领航力、组织凝聚力,现面向全校选拔优秀青年博士担任研究生辅导员。

一、选聘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坚定的理想信念,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风正派,爱岗敬业,为人师表。

3、德才兼备,乐于奉献,志于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热爱学生工作,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够胜任辅导员工作,有相关理论成果或工作经历者优先。

4、在我校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青年博士年龄35周岁以下转任能完成一个聘期三年的研究生辅导员工作。

二、工作职责

主要从事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与日常管理、思想政治理论与实践研究等专项工作,与研究生导师协同开展育人工作;承担研究生处、校团委等安排专项学生思想政治工作。

三、选聘程序

1、符合条件的青年博士填写《曲阜师范大学研究辅导员校内选聘申请表》,经所在单位同意,提交人事事科。报名时间截止到2023年3月10日

2学校组成选聘领导小组,对申报转岗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组织专家对通过资格审查进行面试、考察等环节,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3学校党委研究决定后,由研究生处根据报名意愿及岗位需求匹配工作单位,原则上安排原从事专业所在学院

四、考核及发展支持

1、转岗后第一年为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回原岗位

2、任职辅导期间享受辅导员津贴,可兼任原专业技术岗位

3、任职辅导员满三年,考核合格有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研究成果者可参加辅导员系列职称评审,专业成果予以认可此类人员单设名额单独评审

4、任职辅导三年考核不合格者转回原岗位,考核合格者可根据个人意愿,选择继续留任或转回原岗位。

 

联系人:王春萌 

联系电话:4456483

  

人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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