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委(党总支):
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教师函〔2018〕6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师德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专项督查的通知》(鲁教师函〔2018〕13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我校师德建设专项督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自查目标
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对照落实《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全面自查本单位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贯彻落实情况,深入排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强化工作落实主体责任,深化师德师风综合治理,推动师德建设工作的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和引领广大教职工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自查内容
师德建设自查及整改工作要对照《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教师〔2014〕10号)所列“高校师德‘红七条’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是:
1. 本单位教师是否存在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红七条”相关规定的行为;
2. 本单位教师思想政治工作情况;
3. 本单位研究生导师是否存在滥用权力异化师生关系问题及整治情况;
4. 本单位有关师德师风制度建设情况;
5. 本单位在师德师风教育中好的经验和做法。
三、工作要求
1. 各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本次自查工作,深入查找师德建设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提出切实可行、管用长效的整改措施,立行立改。
2. 各党委(党总支)形成1500字左右的自查整改报告,于5月28日上午10:00前报送至教师工作部。纸质稿须经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电子稿发送至 qfnuhr@126.com。
联系方式:
吴雷 0537-4456484
郑勇 0633-3980097
党委宣传部
党委教师工作部
2018年5月23日